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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更新無障礙建築法律    啟動前期評估   檢視合適方法

2026年08月11日

   《二○二六至二○三五年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》提到將推動無障礙建築環境的法律更新,社工局長韓衛稱,因應本澳不少建築物依據舊法興建或位處歷史城區屬文物受保護,若要全面落實近年推出的《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》,在法律與實務執行之間會有落差,故必須做好前期評估工作,研究檢視用甚麼方式來更新比較好,會爭取盡快開展。

   韓衛受訪表示,因應第九/八三/M號法律《建築障礙的消除》在一九八三年推行至今超過四十年,澳門許多建築物都是根據該法律興建,以及有不少建築物位處歷史城區屬於文物建築,若要全面落實《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》,在法律與實務執行之間會有落差。有些建築部分地方容易整改,部分地方則比較困難甚至根本無法改造,尤其是受保護的文物建築不能隨意開挖改動,同時需要符合消防條例等不同條件,故需要做好前期評估工作,檢視用甚麼合適方法作出更新。目前已大致確定負責立法前期評估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如何開展工作,即將進入簽署具體工作協議書的最後落實階段,會爭取盡快完成。

 

轉載自澳門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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